一、本指南使用范围:
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国家、省、市和县为主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,它包括:
1 、国家、省、市、县为主投资并被列为省、市、县重点工程的项目;
2 、乡、镇(区)和县直机关包发的建设工程项目。
上诉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立项后,其勘察设计、施工及其承包、中介服务等活动,依照本指南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主要内容:
建设工程项目按照《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应办理以下相关手续:
1 、工程登记备案;
2 、施工图审查(由中介组织实施);
3 、市场交易(招标投标);
4 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;
5 、质量监督管理;
6 、施工许可;
7 、工程竣工备案。
三、地址:北大街。电话: 5952225
工作流程示意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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